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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写手成为网购新职业 用户测评体验也能造假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9-21 9:42:09 人气: 标签:职业测评
导读:近年来,很多购物网站都推出了“用后感”笔记分享功能,用户可以此为平台,分享使用某种产品的体验和感受。不少人在对某种产品持观望态度时,都会翻看其他用户的…

  近年来,很多购物网站都推出了“用后感”笔记分享功能,用户可以此为平台,分享使用某种产品的体验和感受。不少人在对某种产品持观望态度时,都会翻看其他用户的点评,再决定是否购买。

  随着“测评笔记”越来越受网购者欢迎,有部分人利用小红书、大众点评等多个购物、生活玩乐平台中的产品体验功能成为职业“写手”,通过“用后感”制造“网红”商品。

  2015年以来,尽管淘宝新增了引导好评的条款,规制商品评价的内容,严打好评返现行为,但“代写点评、好评”做法并未绝迹,有些测评体验造假还了产业化之。例如,专业机构接单“代写点评、好评”服务,且点评的账号全部都有头像昵称,看起来非常逼真可靠。

  同时,个别消费者为了获得现金返现,也在日常生活中成为测评体验造假的参与者,尽管这些收入来得轻松,但是当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测评体验造假,无疑会对市场诚信带来,成为电商发展中的。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的内容、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具体来说,无论是“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还是“以虚假或者引人的内容、消费者的其他情形”,都被广告法列为虚假广告。商家花钱找写手所写的虚假点评,显然属于广告法所的这些情形。

  给钱就给从未使用过的商品写点评,这是的造假,对消费者的选择产生,直接消费者的知情权,还会网购的公信力。长此以往,就会造成“劣币良币”效应,购买虚假点评的商家会淘汰诚信经营者,网购市场造假成风,甚至成为难以消除的潜规则。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类有偿点评不仅影响网购市场的秩序,还涉嫌违反广告法。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要受广告法的约束。商家让写手有偿写网评的行为显然属于商业广告行为。广告法以虚假或者引人的内容、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其中“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被明确认定为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根据广告法有关,虚假广告的参与者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其中,购物平台属于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有核对广告内容的审查义务,不能以各种理由撇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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